各中小学(园):
目前,全县防汛抗洪救灾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,但面临形势依然十分严峻,为确保防汛抗洪救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,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县纪委《关于进一步严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》(望纪发〔2016〕50号)要求,结合教育系统实际。现就严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纪律通知如下。
一、加强领导、忠于职守。学校每天必须有专人值班,学校班子成员防讯期间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,不得人机分离,严格校长负责制,做到“三亲自一不准”:主要负责人任务必须亲自办、工作必须亲自抓、关键时刻必须亲自上;防汛抗洪救灾期间,校级班子成员原则上一律不准离开本县。
二、听从指挥、服从大局。各中小学、各部门和广大教师要高度重视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绷紧防汛抗洪救灾这根弦。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,坚决执行防汛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,在人力、财力、物力等方面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,确保令行禁止、政令畅通。
三、以人为本、妥善安置。各学校要做好安全排查工作,确保学校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;各安置点要克服一切困难,合理分工,妥善安置,责任到人,全力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;做好相关救灾部队的后勤服务工作,
四、规范行为,注重师德。防讯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停止一切教学活动,民办教育机构不得将房屋出租给社会人员举办补习班、兴趣班,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,不得组学生去灾区或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社会活动。
五、加强监督,从严问责。县局将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。发现下列问题的,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:
1、无正当理由,执行“三亲自一不准”不到位的;
2、带班领导、值班人员擅离岗位或不服从防汛抢险工作安排的;
3、转移群众安置工作不力的;
4、推诿扯皮、敷衍塞责、作风不实、贻误工作的;
5、一线防讯人员安全检查不全面、不细致,隐患排查不及时、不彻底,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;
6、散布、传播虚假信息,惑乱人心,干扰和影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;
7、借机违规发放各类补贴、奖金和实物的;
8、防汛抗洪救灾期间,违反县纪委《关于“酒桌办公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(望纪发〔2016〕45号)有关规定精神的;
9、在防讯Ⅱ级应急响应解除前,参加娱乐活动的(包括打牌、钓鱼)的。
10、民办学校出租房屋给他人办班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。
望江县教育局
2016年7月10日